- Jan 01 Sat 2005 20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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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ve-馬郁
- Jan 01 Sat 2005 20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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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輩子如果我還記得-馬郁
- Jan 01 Sat 2005 04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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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福又溫暖的跨年之夜
- Dec 30 Thu 2004 05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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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屬於自己的適婚年齡 吳若權
當我碰到一個能分享生命價值觀的女人,而且她也願意嫁給我的時候,就是我的「適婚年齡」! 婚姻,是自己的選擇。日子,是自己過的,不用做給別人看!
當父親正為了大女兒今年要從大學畢業而高興,她卻自動送給父親一項「驚喜」的禮物─她要結婚了,對象是網友,在網路上交往半年,正式約會迄今也有半年,加起來剛好一年。
「她的爸媽說,這個週末可不可以來拜訪您和老媽?」她以極輕的聲調,試探父親的反應。
「當然」,父親停頓一下,心裡也想不出個反應的理由,只好勉為其難,「可以啊!」
「你真是老糊塗啊!」母親驚叫:「這個意思就是來提親耶!你真的今年就要把女兒嫁掉啦?」
「是這樣嗎?」父親好像真的弄不清對方家長的來意,「你這麼年輕就想結婚,會不會太早?」
「對嘛!現代人普遍都比較晚婚,沒有人那麼早結婚。」母親附和。
「只要我想結婚,任何年紀都適合結婚。」她的堅持,讓父母嚇一跳。
「可是你們才認識一年。」父親疑慮地說。
「那麼,請問您,認識幾年才適合結婚?」她反問,「您和老媽是認識多久結婚?」
「我們那個年代,跟妳不一樣。」母親說。
「那就對囉!我也跟你們不一樣。」
不久之後,她結婚了。人生還長,婚姻不是幸福唯一的終點,過程比較重要。我不知道她的決定,是不是對的。至少,她現在過得很幸福,對愛情而言,過程中的幸福,可能比結果對不對還重要。
生理成熟,不見得就適合結婚;心態上的準備,也不可忽略另一個例子,恰好相反。
一位男性朋友,在二十七歲那年失戀之後,直到過了所謂的「適婚年齡」,還是沒有碰到心儀的對象,現在他已經四十歲了,對婚姻仍殷殷盼望。
「我覺得我真正的『適婚年齡』還沒到。」他對我說。
我很佩服他的勇敢,或者應該說是智慧。不管面對多少親友的壓力,都能處之泰然。
「什麼時候才是你的『適婚年齡』?」我請教他的意見。
「就是當我碰到一個能分享生命價值觀的女人,而且她也願意嫁給的時候,就是我的『適婚年齡』。」
傳統觀念講的「適婚年齡」,比較偏重從生理上或經濟上來解釋。精神層面的「適婚年齡」,現在才開始有人拿出來說。
生理成熟、經濟獨立,不見得就已經到了適合結婚的地步。心態上的準備,也不可忽略。
從精神、心靈的層面看「適婚年齡」,個別性的差異就很明顯了。有的人二十幾歲就已經想清楚了;有些人則到了四十幾歲還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。明瞭自己的人生價值觀之後,還要遇見一位能接受這種價值觀的人,並且願意結婚,成為「靈魂伴侶」。當一切遇合都自然而然地發生了,那一年就是「適婚年齡」。
婚姻,是自己的選擇,日子,是自己過的,不用做給別人看大部份的人都寧願相信,婚姻要靠點「緣分」。聽起來,滿抽象。我倒認為,「緣分」就是很多變數的組合。生命裡,有些變數是我們可以掌握的,例如:自我的學習與成長。有些變數則不能由自己操控,例如:在捷運車廂碰見某個人。
面對婚姻,我們只能盡力去掌握自己能掌握的那一份。至於,不可操控的那一部份,懷抱敬天畏神的謙虛態度,迎接未知的變數吧。只要以正面的心情泰然處之,每個謎底揭曉都有它的意義。
英國詩人及劇作家王爾德對於婚姻有很諷刺的看法,他說:「男人由於寂寞而結婚,女人由於好奇而結婚。最後,雙方都失望。」足以為鑑。
我的看法是:不要因為害怕寂寞,就找人結婚。也不要因為別人過度的關懷,就苦惱自己為什麼還是單身。婚姻,是自己的選擇。日子是自己過的,再甜再苦,都是自己的。不必對別人交代,也不用做給別人看。
如果,一定有一些幸福,是想和所有人分享的,頂多就像席慕容女士的詩句:不要因為也許會改變,就不肯說那句美麗的誓言,不要因為也許會分離,就不敢求一次傾心的相遇,總有一些什麼會留下來的吧!好讓,好讓那些不相識的人也能知道,我曾經怎樣深深地愛過你。
我想,是這些溫柔的詩句,提醒年輕的我們──在相愛時石般珍惜地認真,在分手後千恩萬謝地祝福。擁有愛情的時候,讓雙方都願意追求共同的幸福;失去愛情的時候,把自己活得很好,當作是一種義務。
不論是否走入婚姻,我相信,真情才是心靈唯一的歸宿,才能如皎潔的月光般被記憶。
於是,愛情的滄桑,在時間的流域中成為絕代風華。婚姻,不是唯一的保障。坐三望四年紀的人,如我,念起這些詩句時,總是寬容地忘記歲月的威脅,慶幸自己曾經在徬徨少年時生
- Dec 30 Thu 2004 05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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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重差異不挑不棄 吳若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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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Dec 30 Thu 2004 0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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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家真爽
- Dec 28 Tue 2004 15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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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你冷漠待人時,你正在傷人!
過去報章上報導過一個女人控訴婚姻不幸,她說:「她的丈夫沒什麼不好的,但一回家就像個木乃伊一樣,好像這個家和他漠不相關。」
家中一切大小事事都是她決定的,包括繳水電費、生不生孩子、買不買房子……
他總是很民主的說:「妳決定就好。」
每一句話都有一個剛硬的句點,好像在拜託她不要再說下去。
她是實質上的一家之主。
比起別人家,看來她擁有無限大的空間,老公不會限制東限制西,她可以在職進修,和朋友聊天逛街,不過前提是,她自己需先把一切打理妥當,才能無後顧之憂。
好友羨慕她的自由,她卻感到家庭的氣氛靜肅得令人難受,每一次對另一半說話, 狀況比面壁思過還糟。
當時我不明究理,覺得她在鑽牛角,個性不夠獨立,人家什麼事都不管,是尊重妳的自由,不是很好嗎?
後來我才發現,我是錯的,只因未曾被冷漠制裁過。
不了解冷漠也是一種酷刑,冷漠和尊重,是兩回事。
後來,有個個性活潑的大學生也曾發生一件事。
他說,有一次他和爸媽起了衝突,爸媽不准他半夜到PUB去,他偏要,結果爸媽聯合起來一個星期不跟他說話,連罵都不罵他。
餐桌上,爸媽只顧咀嚼嘴裡的食物,每一次他開了話頭,都好像把石頭丟進在萬丈高崖中,一點回音也聽不到。
過了五天,他跪地求饒,「你們打我罵我都可以,拜託不要再不跟我說話了!」
原來,冷漠是如此傷人。
對大多數人來說,「情感關係人」可以罵他,但別對他施以冷戰制裁。
所以,曾有個作家安慰男人說:「當一個女人不再罵你時,她也就不再愛你了。」
當她不再希望你改正任何缺點,想必是哀莫大於心死。
所以你必須了解:當你冷漠待人時,你正在傷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