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手,只為了一封來不及刪除的簡訊,值不值得?

不要問我...因為我分了...事實已經如此,
也無所謂值不值得!

縱容一個男人習慣與別的女人互傳曖昧,
終有一天,它將成為分手的主因嗎?

我算是很能忍的人,還是因不懂得吃醋為何物?

攤在我面前的簡訊一封封是那樣的曖昧,
我不曾因此生氣,只是淡然接受,
一段時間就換一個女主角,
我除了警告對方小心美人計之外,
其他的,我什麼也沒做,就在玩笑之間帶過,
直到有一天,我發現他開始會刪簡訊了,
刪的不是我已經看過無用的舊簡訊,
而是新的收件和寄件簡訊,
我假裝無心的詢問著,
對方死不承認,可看著記錄,
明顯的...我平時再笨,
女性的直覺總是該相信的,
但當下我沒有發作,還是選擇讓它過去!

選擇信任,似乎是我在此段感情最大的錯誤,
一個人從小到大善良老實,
是因為沒有人教,
一旦懂得男女相處之道,
就不斷的想往外發展,
這就是男性本色嗎?

小小的逢場作戲,
我真的覺得無傷大雅,
但如果一而再再而三,
把跟女人的曖昧當作理所當然,
而視身邊的這個女人於無物,
被發現了事實,還先發制人大發雷霆,
這樣對嗎?

每次聽著最親近的那個男人炫耀著跟那個女生如何如何,
老實說,除了假裝生氣逗逗對方好玩,
也從沒因此覺得不妥過,
或許覺得強留的感情也沒意義吧~

如果對方真的因此被人搶走了,
那我真的會放手吧!?
不是因為不夠愛,
而是覺得人家隨便搶救能搶走的親密愛人,
值得緊抓不放嗎?

是太過自信嗎?

不是...我並不覺得男人有非愛我不可的理由。

只是...當初...
會在一起就是因為愛,
會想離開就是因為不愛了,
既然有一方變了心,
這樣的感情還有意義嗎?

因為一封簡訊,所以我分手了,
因為對方心裡有鬼,所以先發制人,
感情中少了信任,又如何繼續維持。

因為縱容,讓對方覺得一切理所當然,
因為放任,所以被對方罵的一無是處,
因為心痛,所以一度麻木像行屍走肉,
因為傷心,分不清臉上是雨還是眼淚。

冷氣團來襲的夜晚,一度滂沱大雨,
直到我衝出戶外,雨勢瞬間轉小,
連天都心疼了我這個傻瓜,
不捨讓我午夜濕透在孤獨的街道。

天很冷、心更冷,
人一旦死了心,還能活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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